龙巅神仙鱼

标题: 《龙巅神仙鱼官方论坛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神仙笑    时间: 2014-6-6 18:05
标题: 《龙巅神仙鱼官方论坛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一、目的
  为规范龙巅神仙鱼论坛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龙巅神仙鱼持续、健康地发展,提升龙巅神仙鱼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定。而且我们要明白身为一个论坛的管理者,我们不是一个个体,我们是代表的团体,是公众人物,网络名人,所以理应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龙巅神仙鱼论坛所属各个版块的全体版主及管理人员。


  三、管理细则

  1、工作条例
  (1)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龙巅神仙鱼品牌形象;
  (2)及时查看所属版块会员主题帖及回帖,删除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
  (3)积极发掘所属板块的精华及原创贴,及时给与帖子评分奖励。对质量高的帖子进行板块主题推荐;
  (4)及时维护所管理版块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
  (5)善待会员,认真回答会员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6)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会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虚心接受批评,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7)在进行帖子管理时(比如删除、置顶、移动等),必须PM(站内信通知)帖子作者,删除帖子需写出帖子标题;
  (8)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
  (9)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团队内部讨论内容及“管理版块”界面,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10)如因个人原因(工作或学业等),无法保证正常管理所属版块时,建议暂时离职,并向管理人员提出合适人选;
  (11)因工作或学业等个人原因而暂时离职的版主,在个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回来重新担任版主,可不必发帖申请,直接任命;
  (12)管理员根据离职版主原先工作业绩,选择是否调至“荣誉会员”组。
  (13)不得以版主及管理身份在网站上私自发布任何有关商业的交易或广告帖(如确实需要转自己的鱼,务必先在“管理团队版块”发布,由论坛总版主和管理员进行审核,批准后转移至“自由交易版块”并跟帖批示)。
  (14)严禁以版主及管理身份私自为商家、鱼友做担保。
  (15)版主不得为商户
  注:13、14两条一经发现立即做撤职处理。

  2、请销假制度
  (1)管理人员请假,须在“管理团队专版”专帖备档,填写任职栏目、请假理由及假期、版务交接情况,原则上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0天;
  (2)休假完毕,需向管理人员申请销假;
  (3)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在“管理团队专版”备档的同时通知管理人员。

  3、投诉条例
   版主就论坛管理提出意见建议须在“管理团队专版”提出,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论坛活动中,与社区管理层、版主或会员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管理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PM等其它途径向管理人员汇报,或在“管理版块”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版块及
神仙鱼之巅团队的团结;
  (2)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配合总版主处理好投诉;
  (3)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PM管理人员或在“管理版块”发申诉帖等方式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
  (4)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PM相关管理人员或在“管理版块”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更不得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4、处罚条例
  (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管理人员有权视为个人放弃职务或引咎请辞处理;
  (2)管理人员每月依据各版主的登陆时间、履行职责及遵守论坛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发现不执行版务、不称职的版主,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处理;
  (3)不服从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龙巅神仙鱼形象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甚至取消论坛ID等的处理(版主利用马甲在外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龙巅神仙鱼形象的视同版主ID违规处理);
  (4)泄露“管理版块”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ID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
  (5)长期管理的版块发展不力的,内容混乱且多次被会员投诉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处理;
  (6)在进行帖子管理时,不PM帖子作者的,属于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内部通报批评,并记过一次;
  (7)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论坛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视情直接做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甚至取消论坛ID等的处理;
  (8)违反投诉条例,在外扰乱论坛工作秩序及破坏龙巅神仙鱼形象的,经管理人员的劝阻无效下,管理人员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甚至取消论坛ID等的处理;
  (9)违反其他工作条例,造成一定影响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
         

  四、附则

  1、本规定中的投诉条例同样适用于
神仙鱼之巅支持团队,若未遵照执行,管理人员有权直接撤消其管理权限;
  2、本规定解释权归
神仙鱼之巅管理团队,并有权视情实时修改及完善;
  3、本规定自二O一四年六月六日起施行。





  附1:“帖子管理”的操作规定

  置顶
  在通常意义上,首先,“置顶”应理解为对帖子内容所涉及涵盖的话题值得探讨的一种肯定,只是建议讨论而非认可。置顶帖同样需要有理有据。
  其次,也可以是投票、版块通告等等。
  置顶的期限不宜过长,建议在三日至一周之内为好,版主可根据各版面情况适当调整置顶时间。

  删贴
  将反动、黄色、不良广告等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贴子直接删除。
  对于讨论区主题不规范的 删贴给消息,并且说明原因。
  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相同的贴子,只保留一个。
  对于广告贴的,删除,并给消息。

  移贴
  对于帖子内容失效(例如:图片、视频、链接失效)一律转移至“帖子回收站”版,并同时告知该主题会员尽快编辑补贴失效内容。
对于所属版块中存在明显与本版目标不符的主题帖,可转移至相应版块。

  精华
  降低精华贴要求,以便主题分类中能很快找到资料。
  隐藏帖、出售帖不得加精。
  不允许版主或支持团队给自己的帖加精华。
  
  锁帖
  凡内容空洞无物、纯属灌水的;
  老旧帖被顶上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的;
  争吵不休的;
  对于有明显偏题的贴子,可以回贴表明一下看法,然后锁住该主题。

  关于争论
  版主对有诚意提出疑问的会员必须回答,对于挑衅主题可以不予回答。
  对于其他同类网站或公司的争论,版主不应参与此话题。

  附2:
  会员奖励制度:

  1、在龙巅神仙鱼论坛发表原创或精华内容贴的,通常给予最低奖励2
神仙。对于积极帮助鱼友解决问题的会员,通常给予15神仙
  2、奖励由各版主自行把握,如认为建议有可取之处,可以适当增加奖励值,一般建议提倡奖励神仙币,如建议具有创造性或对团队管理和开发有实质性的启示作用者,可以奖励贡献值。
  3、各版主需加强本版块的管理,及时处理违规帖子,及时对于有贡献的会员进行奖励。

  禁言会员的处理(只有工作人员才能操作):

  1、神仙鱼秀才以上会员禁言需到记录帖子留底。
  2、禁言会员需当事管理人员亲自解禁,如其他管理人员认为此会员可以解禁,请与当事管理人员协商。任何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解禁会员。
  3、任何一位管理人员如因私自解禁会员而引起争端,则作减扣
神仙50及停职一星期处罚。

  版主管理权限:

  1、版主有权制订自己管辖版块的管理条例,具体实施方案需要在“管理团队专版”中公布,经过龙巅神仙鱼管理员认可后,开始实施。
  2、原则上,每个版主只能对本版块的帖子以及会员的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理。如在其他版块发现违规现象,应第一时间通知该版负责人,即版主。
  3、如果在10分钟内联系不上该版版主,目击违规现象的版主可以协助该版主处理,并同时通知该版版主。或者可以直接联系管理员处理相关违规现象。
  4、如遇初来乍到就恶意广告、色情帖者或严重损害神仙鱼之巅形象的帖子,任何版主在任何版区均可以删帖禁言(如有权限),事后通知该版负责人即可。
  5、如果版主对某一版主的处理结果有不满,比如删帖、精华等,可以与该版主交流,或在“管理团队专版”反映并提出意见,不能擅自越权管理,即不能私自解禁会员,希望版主能各在其位、各施其职、互相团结、避免矛盾。




                                                                            龙巅神仙鱼
                                                                                     2014年6月6日


作者: 哈雷彗星    时间: 2014-6-6 18:11
支持
作者: 晴的天鱼    时间: 2014-6-7 09:23
支持,好想申请版主,可惜我没时间
作者: 巴特雷    时间: 2014-6-7 09:25
感觉论坛越来越正规了
作者: 天空之海    时间: 2014-6-7 09:27
咱们论坛有版主了吗?
作者: 神仙笑    时间: 2014-6-7 09:31
哈雷彗星 发表于 2014-6-6 18:11
支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神仙鱼之巅的支持

作者: 水银灯    时间: 2014-6-7 15:29
天空之海 发表于 2014-6-7 09:27
咱们论坛有版主了吗?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神仙鱼之巅的支持

作者: 水银灯    时间: 2014-6-7 15:29
晴的天鱼 发表于 2014-6-7 09:23
支持,好想申请版主,可惜我没时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神仙鱼之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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